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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註釋-買賣之定義及成立
民法第345條規定: 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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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律令格式-買賣之定義及成立
民法第345條規定: 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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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三百十二條規定註釋-當事人指定抵充順序
民法第312條規定: 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清償者,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之權利,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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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35條規定: 債務人非依債務本旨實行提出給付者,不生提出之效力。但債權人預示拒絕受領之意思,或給付兼需債權人之行為者,債務人得以準備給付之事情,通知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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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36條規定: 給付無確定期限,或債務人於清償期前得為給付者,債權人就一時不能受領之情事,不負遲延責任。但其提出給付,由於債權人之催告,或債務人已於相當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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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37條規定: 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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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38條規定: 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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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39條規定: 債務人應返還由標的物所生之孳息或償還其價金者,在債權人遲延中,以已收取之孳息為限,負返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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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40條規定: 債權人遲延者,債務人得請求其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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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41條規定: 有交付不動產義務之債務人,於債權人遲延後,得拋棄其占有。 前項拋棄,應預先通知債權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