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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三百六十一條規定註釋-解約催告
民法第361條規定: 買受人主張物有瑕疵者,出賣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買受人於其期限內是否解除契約。 買受人於前項期限內不解除契約者,喪失其解除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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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三百六十條律令格式-物之瑕疵擔保效力-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民法第360條規定: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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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註釋-物之瑕疵擔保效力-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民法第360條規定: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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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律令格式-物之瑕疵擔保效力-解約或減少價金
民法第359條規定: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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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註釋-物之瑕疵擔保效力-解約或減少價金
民法第359條規定: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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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律令格式-異地送到之物之保管、通知、變賣義務
民法第358條規定: 買受人對於由他地送到之物,主張有瑕疵,不願受領者,如出賣人於受領地無代理人,買受人有暫為保管之責。 前項情形,如買受人不即依相當方法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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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註釋-異地送到之物之保管、通知、變賣義務
民法第358條規定: 買受人對於由他地送到之物,主張有瑕疵,不願受領者,如出賣人於受領地無代理人,買受人有暫為保管之責。 前項情形,如買受人不即依相當方法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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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Apr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律令格式-檢查通知義務之排除
民法第357條規定: 前條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於買受人者,不適用之。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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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Apr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規定註釋-檢查通知義務之排除
民法第357條規定: 前條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於買受人者,不適用之。 說明: 謹按依前條之規定,買受人負檢查通知之義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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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註釋-買受人之檢查通知義務
民法第356條規定: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