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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42條規定: 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但專屬於債務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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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43條規定: 前條債權人之權利,非於債務人負遲延責任時,不得行使。但專為保存債務人權利之行為,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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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44條規定: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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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45條規定: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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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一立法沿革
民法第246條規定: 說明: =民國88年4月2日增訂條文 契約未成立時,當事人為準備或商議訂立契約而有左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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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46條規定: 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為無效。但其不能情形可以除去,而當事人訂約時並預期於不能之情形除去後為給付者,其契約仍為有效。 附停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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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47條規定: 契約因以不能之給付為標的而無效者,當事人於訂約時知其不能或可得而知者,對於非因過失而信契約為有效致受損害之他方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給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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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一立法沿革
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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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48條規定: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中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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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立法沿革
民法第249條規定: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