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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註釋-強制猥褻罪
刑法第224條規定: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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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註釋-加重強制性交罪
刑法第222條規定: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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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註釋-強制性交罪
刑法第221條規定: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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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刑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註釋-準文書
刑法第220條規定: 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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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刑法第二百十九條規定註釋-沒收之特例
刑法第219條規定: 偽造之印章、印文或署押,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說明: 偽造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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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刑法第二百十八條規定註釋-偽造盜用公印或公印文罪
刑法第218條規定: 偽造公印或公印文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公印或公印文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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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刑法第二百十七條規定註釋-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
刑法第217條規定: 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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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註釋-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刑法第216條規定: 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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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刑法第二百十五條規定註釋-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刑法第215條規定: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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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刑法第二百十四條規定註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刑法第214條規定: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