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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刑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註釋-決水浸害住宅等以外之物罪
刑法第180條規定: 決水浸害前二條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決水浸害前二條以外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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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註釋-決水浸害現非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未有人在之建築物罪
刑法第179條規定: 決水浸害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或礦坑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決水浸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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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註釋-決水浸害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78條規定: 決水浸害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或火車、電車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過失決水浸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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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註釋-漏逸或間隔氣體罪
刑法第177條規定: 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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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註釋-準放火罪
刑法第176條規定: 故意或因過失,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前三條之物者,準用各該條放火、失火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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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註釋-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物罪
刑法第175條規定: 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自己所有物,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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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註釋-放火失火燒燬非現住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74條規定: 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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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註釋-放火或失火燒燬現住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73條規定: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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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註釋-偽證、誣告自白減免
刑法第172條規定: 犯第一百六十八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之罪,於所虛偽陳述或所誣告之案件,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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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註釋-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刑法第171條規定: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