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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註釋-買賣不破租賃(租賃物所有權讓與之效力)
民法第425條規定: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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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律令格式-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
民法第424條規定: 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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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四百二十四條規定註釋-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
民法第424條規定: 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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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四百二十三條律令格式-出租人持續交付之義務
民法第423條規定: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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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四百二十三條規定註釋-出租人持續交付之義務
民法第423條規定: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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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四百二十二條之一律令格式-地上權登記之請求
民法第422-1條規定: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承租人於契約成立後,得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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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四百二十二條之一規定註釋-地上權登記之請求
民法第422-1條規定: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承租人於契約成立後,得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 說明: 土地法第一百零二條所定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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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四百二十二條律令格式-不動產租賃契約之方式
民法第422條規定: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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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四百二十二條規定註釋-不動產租賃契約之方式
民法第422條規定: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說明: 查民律草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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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律令格式-租賃之定義
民法第421條規定: 稱租賃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 前項租金,得以金錢或租賃物之孳息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