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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九條之一律令格式-結婚無效或經撤銷準用規定
民法第999-1條規定: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及第一千零五十八條之規定,於結婚無效時準用之。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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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九條之一規定註釋-結婚無效或經撤銷準用規定
民法第999-1條規定: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及第一千零五十八條之規定,於結婚無效時準用之。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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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九條律令格式-婚姻無效或撤銷之損害賠償
民法第999條規定: 當事人之一方,因結婚無效或被撤銷而受有損害者,得向他方請求賠償。但他方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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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九條規定註釋-婚姻無效或撤銷之損害賠償
民法第999條規定: 當事人之一方,因結婚無效或被撤銷而受有損害者,得向他方請求賠償。但他方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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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八條律令格式-撤銷之不溯及效力
民法第998條規定: 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 說明: 74年民法修正施行前重婚,利害關係人得向法院訴請撤銷婚姻,且結婚撤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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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八條規定註釋-撤銷之不溯及效力
民法第998條規定: 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 說明: 結婚的撤銷,依法均須以「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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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七條律令格式-結婚之撤銷(因被詐欺或脅迫)
民法第997條規定: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說明: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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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七條規定註釋-結婚之撤銷(因被詐欺或脅迫)
民法第997條規定: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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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六條律令格式-結婚之撤銷(精神不健全)
民法第996條規定: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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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六條規定註釋-結婚之撤銷(精神不健全)
民法第996條規定: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