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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七百十條規定註釋-指示證券之意義
民法第710條規定: 稱指示證券者,謂指示他人將金錢、有價證券或其他代替物給付第三人之證券。 前項為指示之人,稱為指示人。被指示之他人,稱為被指示人。受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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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九律令格式-合會不能繼續進行之處理
民法第709-9條規定: 因會首破產、逃匿或有其他事由致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會首及已得標會員應給付之各期會款,應於每屆標會期日平均交付於未得標之會員。但另有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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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九規定註釋-合會不能繼續進行之處理
民法第709-9條規定: 因會首破產、逃匿或有其他事由致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會首及已得標會員應給付之各期會款,應於每屆標會期日平均交付於未得標之會員。但另有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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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八律令格式-會首及會員轉讓權利之限制
民法第709-8條規定: 會首非經會員全體之同意,不得將其權利及義務移轉於他人。 會員非經會首及會員全體之同意,不得退會,亦不得將自己之會份轉讓於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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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八規定註釋-會首及會員轉讓權利之限制
民法第709-8條規定: 會首非經會員全體之同意,不得將其權利及義務移轉於他人。 會員非經會首及會員全體之同意,不得退會,亦不得將自己之會份轉讓於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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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七律令格式-會首及會員交付會款之期限
民法第709-7條規定: 會員應於每期標會後三日內交付會款。 會首應於前項期限內,代得標會員收取會款,連同自己之會款,於期滿之翌日前交付得標會員。逾期未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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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七規定註釋-會首及會員交付會款之期限
民法第709-7條規定: 會員應於每期標會後三日內交付會款。 會首應於前項期限內,代得標會員收取會款,連同自己之會款,於期滿之翌日前交付得標會員。逾期未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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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六律令格式-標會之方法
民法第709-6條規定: 每期標會,每一會員僅得出標一次,以出標金額最高者為得標。最高金額相同者,以抽籤定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無人出標時,除另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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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六規定註釋-標會之方法
民法第709-6條規定: 每期標會,每一會員僅得出標一次,以出標金額最高者為得標。最高金額相同者,以抽籤定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無人出標時,除另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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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五律令格式-合會金之歸屬
民法第709-5條規定: 首期合會金不經投標,由會首取得,其餘各期由得標會員取得。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