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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五規定註釋-合會金之歸屬
民法第709-5條規定: 首期合會金不經投標,由會首取得,其餘各期由得標會員取得。 說明: 民間合會之運作方式,首期合會金係由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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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四律令格式-標會之方法
民法第709-4條規定: 標會由會首主持,依約定之期日及方法為之。其場所由會首決定並應先期通知會員。 會首因故不能主持標會時,由會首指定或到場會員推選之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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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四規定註釋-標會之方法
民法第709-4條規定: 標會由會首主持,依約定之期日及方法為之。其場所由會首決定並應先期通知會員。 會首因故不能主持標會時,由會首指定或到場會員推選之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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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三律令格式-會單之訂立、記載事項及保存方式
民法第709-3條規定: 合會應訂立會單,記載左列事項: 一、會首之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二、全體會員之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三、每一會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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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三規定註釋-會單之訂立、記載事項及保存方式
民法第709-3條規定: 合會應訂立會單,記載左列事項: 一、會首之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二、全體會員之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三、每一會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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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二律令格式-會首及會員之資格限制
民法第709-2條規定: 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 會首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會首,亦不得參加其法定代理人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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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二規定註釋-會首及會員之資格限制
民法第709-2條規定: 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 會首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會首,亦不得參加其法定代理人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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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一律令格式-合會、合會金、會款之定義
民法第709-1條規定: 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契約。其僅由會首與會員為約定者,亦成立合會。 前項合會金,係指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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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一規定註釋-合會、合會金、會款之定義
民法第709-1條規定: 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契約。其僅由會首與會員為約定者,亦成立合會。 前項合會金,係指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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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七百零九條律令格式-隱名合夥出資之返還
民法第709條規定: 隱名合夥契約終止時,出名營業人,應返還隱名合夥人之出資及給與其應 得之利益。但出資因損失而減少者,僅返還其餘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