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
Dec民法第五百八十八條律令格式-介入之擬制
民法第588條規定: 行紀人得自為買受人或出賣人時,如僅將訂立契約之情事通知委託人,而不以他方當事人之姓名告知者,視為自己負擔該方當事人之義務。  ...
-
28
Dec民法第五百八十八條規定註釋-介入之擬制
民法第588條規定: 行紀人得自為買受人或出賣人時,如僅將訂立契約之情事通知委託人,而不以他方當事人之姓名告知者,視為自己負擔該方當事人之義務。  ...
-
27
Dec民法第五百八十七條律令格式-行紀人之介入權
民法第587條規定: 行紀人受託出賣或買入貨幣、股票或其他市場定有市價之物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行紀人得自為買受人或出賣人,其價值以依委託人指示而為出賣或買入時市...
-
27
Dec民法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註釋-行紀人之介入權
民法第587條規定: 行紀人受託出賣或買入貨幣、股票或其他市場定有市價之物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行紀人得自為買受人或出賣人,其價值以依委託人指示而為出賣或買入時市...
-
26
Dec民法第五百八十六條律令格式-委託物之拍賣提存權
民法第586條規定: 委託行紀人出賣之物,不能賣出,或委託人撤回其出賣之委託者,如委託人不於相當期間,取回或處分其物時,行紀人得依前條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
-
26
Dec民法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註釋-委託物之拍賣提存權
民法第586條規定: 委託行紀人出賣之物,不能賣出,或委託人撤回其出賣之委託者,如委託人不於相當期間,取回或處分其物時,行紀人得依前條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
-
25
Dec民法第五百八十五條律令格式-買入物之拍賣提存權
民法第585條規定: 委託人拒絕受領行紀人依其指示所買之物時,行紀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委託人受領,逾期不受領者,行紀人得拍賣其物,並得就其對於委託人因委託關係所生...
-
25
Dec民法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註釋-買入物之拍賣提存權
民法第585條規定: 委託人拒絕受領行紀人依其指示所買之物時,行紀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委託人受領,逾期不受領者,行紀人得拍賣其物,並得就其對於委託人因委託關係所生...
-
24
Dec民法第五百八十四條律令格式-行紀人委託物處置義務
民法第584條規定: 委託出賣之物,於達到行紀人時有瑕疵,或依其物之性質易於敗壞者,行紀人為保護委託人之利益,應與保護自己之利益為同一之處置。 ...
-
24
Dec民法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註釋-行紀人委託物處置義務
民法第584條規定: 委託出賣之物,於達到行紀人時有瑕疵,或依其物之性質易於敗壞者,行紀人為保護委託人之利益,應與保護自己之利益為同一之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