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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律令格式-時效消滅債務之抵銷
民法第337條規定: 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務已適於抵銷者,亦得為抵銷。 說明: 關於計算租金等債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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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規定註釋-時效消滅債務之抵銷
民法第337條規定: 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務已適於抵銷者,亦得為抵銷。 說明: 謹按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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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律令格式-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之抵銷
民法第336條規定: 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亦得為抵銷。但為抵銷之人,應賠償他方因抵銷而生之損害。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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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規定註釋-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之抵銷
民法第336條規定: 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亦得為抵銷。但為抵銷之人,應賠償他方因抵銷而生之損害。 說明: 謹按抵銷者,雙方節省清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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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律令格式-抵銷之方法與效力
民法第335條規定: 抵銷,應以意思表示,向他方為之。其相互間債之關係,溯及最初得為抵銷時,按照抵銷數額而消滅。 前項意思表示,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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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註釋-抵銷之方法與效力
民法第335條規定: 抵銷,應以意思表示,向他方為之。其相互間債之關係,溯及最初得為抵銷時,按照抵銷數額而消滅。 前項意思表示,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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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律令格式-抵銷之要件
民法第334條規定: 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抵銷或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銷者,不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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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規定註釋-抵銷之要件
民法第334條規定: 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抵銷或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銷者,不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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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律令格式-提存等費用之負擔
民法第333條規定: 提存拍賣及出賣之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說明: 警察機關提存拍賣查扣違規車輛所得金額之費用,自應由債權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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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規定註釋-提存等費用之負擔
民法第333條規定: 提存拍賣及出賣之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說明: 謹按提存之規定,本為債務人因債權人之受領遲延,或不能確知孰為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