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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一律令格式-附合契約控制規制
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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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一規定註釋-附合契約控制規制
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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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註釋-不能給付損害賠償
民法第247條規定: 契約因以不能之給付為標的而無效者,當事人於訂約時知其不能或可得而知者,對於非因過失而信契約為有效致受損害之他方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給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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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律令格式-不能給付損害賠償
民法第247條規定: 契約因以不能之給付為標的而無效者,當事人於訂約時知其不能或可得而知者,對於非因過失而信契約為有效致受損害之他方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給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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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註釋-不能給付
民法第246條規定: 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為無效。但其不能情形可以除去,而當事人訂約時並預期於不能之情形除去後為給付者,其契約仍為有效。 附停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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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律令格式-不能給付
民法第246條規定: 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為無效。但其不能情形可以除去,而當事人訂約時並預期於不能之情形除去後為給付者,其契約仍為有效。 附停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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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一規定註釋-締約上過失
民法第245條之1規定: 契約未成立時,當事人為準備或商議訂立契約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對於非因過失而信契約能成立致受損害之他方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一、就訂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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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一律令格式-締約上過失
民法第245條之1規定: 契約未成立時,當事人為準備或商議訂立契約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對於非因過失而信契約能成立致受損害之他方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一、就訂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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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Nov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律令格式-債權人撤銷權除斥期間
民法第245條規定: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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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註釋-債權人撤銷權除斥期間
民法第245條規定: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 說明: 查民律草案第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