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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民法第七百八十八條律令格式-開路通行權
民法第788條規定: 有通行權人於必要時,得開設道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前項情形,如致通行地損害過鉅者,通行地所有人得請求有通行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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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民法第七百八十七條規定註釋-袋地所有人之通行權
民法第787條規定: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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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民法第七百八十七條律令格式-袋地所有人之通行權
民法第787條規定: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 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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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民法第七百八十六條規定註釋-線管安設權
民法第786條規定: 土地所有人非通過他人之土地,不能設置電線、水管、瓦斯管或其他管線,或雖能設置而需費過鉅者,得通過他人土地之上下而設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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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民法第七百八十六條律令格式-線管安設權
民法第786條規定: 土地所有人非通過他人之土地,不能設置電線、水管、瓦斯管或其他管線,或雖能設置而需費過鉅者,得通過他人土地之上下而設置之。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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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民法第七百八十五條規定註釋-堰之設置與利用
民法第785條規定: 水流地所有人有設堰之必要者,得使其堰附著於對岸。但對於因此所生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對岸地所有人於水流地之一部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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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民法第七百八十五條律令格式-堰之設置與利用
民法第785條規定: 水流地所有人有設堰之必要者,得使其堰附著於對岸。但對於因此所生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對岸地所有人於水流地之一部屬於其所有者,得使用前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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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民法第七百八十四條規定註釋-變更水流權及其限制
民法第784條規定: 水流地對岸之土地屬於他人時,水流地所有人不得變更其水流或寬度。 兩岸之土地均屬於水流地所有人者,其所有人得變更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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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民法第七百八十四條律令格式-變更水流權及其限制
民法第784條規定: 水流地對岸之土地屬於他人時,水流地所有人不得變更其水流或寬度。 兩岸之土地均屬於水流地所有人者,其所有人得變更其水流或寬度。但應留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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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民法第七百八十三條規定註釋-使用鄰地餘水權
民法第783條規定: 土地所有人,因其家用或利用土地所必要,非以過鉅之費用及勞力不能得水者,得支付償金對鄰地所有人請求給與有餘之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