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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三十一條規定註釋-委任事務處理權之授與
民法第531條規定: 為委任事務之處理,須為法律行為,而該法律行為,依法應以文字為之者,其處理權之授與,亦應以文字為之。其授與代理權者,代理權之授與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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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三十條律令格式-視為允受委託
民法第530條規定: 有承受委託處理一定事務之公然表示者,如對於該事務之委託,不即為拒絕之通知時,視為允受委託。 說明: 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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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三十條規定註釋-視為允受委託
民法第530條規定: 有承受委託處理一定事務之公然表示者,如對於該事務之委託,不即為拒絕之通知時,視為允受委託。 說明: 謹按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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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九條律令格式-勞務給付契約之適用
民法第529條規定: 關於勞務給付之契約,不屬於法律所定其他契約之種類者,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 說明: 關於勞務給付之契約,不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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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九條規定註釋-勞務給付契約之適用
民法第529條規定: 關於勞務給付之契約,不屬於法律所定其他契約之種類者,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 說明: 謹按關於債務給付之契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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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七條律令格式-出版關係之消滅
民法第527條規定: 著作未完成前,如著作人死亡,或喪失能力,或非因其過失致不能完成其著作者,其出版契約關係消滅。 前項情形,如出版契約關係之全部或一部之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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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八條律令格式-委任之定義-1
民法第528條規定: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說明: 派下現員因故不能出席派下員大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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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八條律令格式-委任之定義-2
民法第528條規定: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說明: 部分起造人變更印章,似無需由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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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八條律令格式-委任之定義-3
民法第528條規定: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說明: 公同共有土地之全體共有人曾出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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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七條規定註釋-出版關係之消滅
民法第527條規定: 著作未完成前,如著作人死亡,或喪失能力,或非因其過失致不能完成其著作者,其出版契約關係消滅。 前項情形,如出版契約關係之全部或一部之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