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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律令格式-時效抗辯行使及限制
民法第144條規定: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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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註釋-夫對妻或妻對夫之請求權時效
民法第143條規定: 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說明: 民法第143條的規定主要是針對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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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律令格式-夫對妻或妻對夫之請求權時效
民法第143條規定: 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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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註釋-因法定代理關係存在而不完成
民法第142條規定: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以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說明: 民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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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律令格式-因法定代理關係存在而不完成
民法第142條規定: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以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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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註釋-時效因欠缺法定代理人而不完成
民法第141條規定: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權利,於時效期間終止前六個月內,若無法定代理人者,自其成為行為能力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就職時起,六個月內,其時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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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律令格式-時效因欠缺法定代理人而不完成
民法第141條規定: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權利,於時效期間終止前六個月內,若無法定代理人者,自其成為行為能力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就職時起,六個月內,其時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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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註釋-時效因繼承人、管理人未確定而不完成
民法第140條規定: 屬於繼承財產之權利或對於繼承財產之權利,自繼承人確定或管理人選定或破產之宣告時起,六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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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一百四十條律令格式-時效因繼承人、管理人未確定而不完成
民法第140條規定: 屬於繼承財產之權利或對於繼承財產之權利,自繼承人確定或管理人選定或破產之宣告時起,六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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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註釋-時效因事變而不完成
民法第139條規定: 時效之期間終止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變,致不能中斷其時效者,自其妨礙事由消滅時起,一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 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