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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訴願法第三章訴願程序第一節訴願之提起

    訴願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註釋-訴願書載明事項 訴願法第56條規定: 訴願應具訴願書,載明左列事項,由訴願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一、訴願人之姓名、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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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訴願法第三章訴願程序第二節訴願審議

    訴願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註釋-訴願就書面審查決定 訴願法第63條規定: 訴願就書面審查決定之。 受理訴願機關必要時得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利害關係人到達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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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訴願法第三章訴願程序第三節訴願決定

    訴願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註釋-訴願事件應為不受理決定之情形 訴願法第77條規定: 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一、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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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訴願法第四章再審程序

    訴願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註釋-得聲請再審之情形 訴願法第97條規定: 於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訴願人、參加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對於確定訴願決定,向原訴願決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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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訴願法第五章附則

    訴願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註釋-書件應以中文書寫 訴願法第98條規定: 依本法規定所為之訴願、答辯及應備具之書件,應以中文書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館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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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零六條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第106條規定: 監察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監察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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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零七條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第107條規定: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 司法制度。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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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第108條規定: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一省縣自治通則。 二行政區劃。 三森林、工礦及商業。 四教育制度。 五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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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零九條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第109條規定: 左列事項,由省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縣執行之: 一 省教育、衛生、實業及交通。 二 省財產之經營及處分。 三 省市政。 四 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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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十條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第110條規定: 左列事項,由縣立法並執行之: 一 縣教育、衛生、實業及交通。 二 縣財產之經營及處分。 三 縣公營事業。 四 縣合作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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