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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五十六條律令格式-旅客運送人之行李拍賣權
民法第656條規定: 旅客於行李到達後一個月內不取回行李時,運送人得定相當期間催告旅客取回,逾期不取回者,運送人得拍賣之。旅客所在不明者,得不經催告逕予拍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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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五十六條規定註釋-旅客運送人之行李拍賣權
民法第656條規定: 旅客於行李到達後一個月內不取回行李時,運送人得定相當期間催告旅客取回,逾期不取回者,運送人得拍賣之。旅客所在不明者,得不經催告逕予拍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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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五十五條律令格式-旅客運送人之行李返還義務
民法第655條規定: 行李及時交付運送人者,應於旅客達到時返還之。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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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Mar民法第六百五十五條規定註釋-旅客運送人之行李返還義務
民法第655條規定: 行李及時交付運送人者,應於旅客達到時返還之。 說明: 謹按本條規定旅客之行李,若係及時交付於運送人者,運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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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Mar民法第六百五十四條律令格式-旅客運送人之責任
民法第654條規定: 旅客運送人對於旅客因運送所受之傷害及運送之遲到應負責任。但因旅客之過失,或其傷害係因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 運送之遲到係因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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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Mar民法第六百五十四條規定註釋-旅客運送人之責任
民法第654條規定: 旅客運送人對於旅客因運送所受之傷害及運送之遲到應負責任。但因旅客之過失,或其傷害係因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 運送之遲到係因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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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Mar民法第六百五十三條律令格式-最後運送人之代理權
民法第653條規定: 運送物由數運送人相繼運送者,其最後之運送人,就運送人全體應得之運費及其他費用,得行使第六百四十七條、第六百五十條及第六百五十二條所定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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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五十三條規定註釋-最後運送人之代理權
民法第653條規定: 運送物由數運送人相繼運送者,其最後之運送人,就運送人全體應得之運費及其他費用,得行使第六百四十七條、第六百五十條及第六百五十二條所定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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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Mar民法第六百五十二條律令格式-拍賣代價之抵充
民法第652條規定: 運送人得就拍賣代價中,扣除拍賣費用、運費及其他費用,並應將其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如應得之人所在不明者,應為其利益提存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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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Mar民法第六百五十二條規定註釋-拍賣代價之抵充
民法第652條規定: 運送人得就拍賣代價中,扣除拍賣費用、運費及其他費用,並應將其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如應得之人所在不明者,應為其利益提存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