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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六十一條律令格式-承攬運送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661條規定: 承攬運送人,對於託運物品之喪失、毀損或遲到,應負責任。但能證明其於物品之接收保管、運送人之選定、在目的地之交付,及其他與承攬運送有關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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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六十一條規定註釋-承攬運送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661條規定: 承攬運送人,對於託運物品之喪失、毀損或遲到,應負責任。但能證明其於物品之接收保管、運送人之選定、在目的地之交付,及其他與承攬運送有關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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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六十條律令格式-承攬運送人之意義
民法第660條規定: 稱承攬運送人者,謂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使運送人運送物品而受報酬為營業之人。 承攬運送,除本節有規定外,準用關於行紀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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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六十條規定註釋-承攬運送人之意義
民法第660條規定: 稱承攬運送人者,謂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使運送人運送物品而受報酬為營業之人。 承攬運送,除本節有規定外,準用關於行紀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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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五十九條律令格式-免責文句之效力
民法第659條規定: 運送人交與旅客之票、收據或其他文件上,有免除或限制運送人責任之記載者,除能證明旅客對於其責任之免除或限制明示同意外,不生效力。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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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五十九條規定註釋-免責文句之效力
民法第659條規定: 運送人交與旅客之票、收據或其他文件上,有免除或限制運送人責任之記載者,除能證明旅客對於其責任之免除或限制明示同意外,不生效力。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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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五十七條律令格式-旅客運送人對於交託行李之責任
民法第657條規定: 運送人對於旅客所交託之行李,縱不另收運費,其權利義務,除本款另有規定外,適用關於物品運送之規定。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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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五十八條律令格式-旅客運送人對於未交託行李之責任
民法第658條規定: 運送人對於旅客所未交託之行李,如因自己或其受僱人之過失,致有喪失或毀損者,仍負責任。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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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五十八條規定註釋-旅客運送人對於未交託行李之責任
民法第658條規定: 運送人對於旅客所未交託之行李,如因自己或其受僱人之過失,致有喪失或毀損者,仍負責任。 說明: 謹按旅客之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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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註釋-旅客運送人對於未交託行李之責任
民法第657條規定: 運送人對於旅客所交託之行李,縱不另收運費,其權利義務,除本款另有規定外,適用關於物品運送之規定。 說明: 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