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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七十六條律令格式-損益分配之時期
民法第676條規定: 合夥之決算及分配利益,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每屆事務年度終為之。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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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七十六條規定註釋-損益分配之時期
民法第676條規定: 合夥之決算及分配利益,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每屆事務年度終為之。 說明: 查民律草案第八百零八條理由謂合夥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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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七十五條律令格式-合夥人之事務檢查權
民法第675條規定: 無執行合夥事務權利之合夥人,縱契約有反對之訂定,仍得隨時檢查合夥之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閱賬簿。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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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註釋-合夥人之事務檢查權
民法第675條規定: 無執行合夥事務權利之合夥人,縱契約有反對之訂定,仍得隨時檢查合夥之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閱賬簿。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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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七十四條律令格式-合夥事務執行人之辭任與解任
民法第674條規定: 合夥人中之一人或數人,依約定或決議執行合夥事務者,非有正當事由不得辭任。 前項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非經其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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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七十四條規定註釋-合夥事務執行人之辭任與解任
民法第674條規定: 合夥人中之一人或數人,依約定或決議執行合夥事務者,非有正當事由不得辭任。 前項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非經其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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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七十三條律令格式-合夥人之表決權
民法第673條規定: 合夥之決議,其有表決權之合夥人,無論其出資之多寡,推定每人僅有一表決權。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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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七十三條規定註釋-合夥人之表決權
民法第673條規定: 合夥之決議,其有表決權之合夥人,無論其出資之多寡,推定每人僅有一表決權。 說明: 謹按合夥契約,就一定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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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七十二條律令格式-合夥人之注意義務
民法第672條規定: 合夥人執行合夥之事務,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說明: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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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六百七十二條規定註釋-合夥人之注意義務
民法第672條規定: 合夥人執行合夥之事務,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說明: 謹按合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