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
Aug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規定註釋-劫持交通工具之罪
刑法第185-1條規定: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劫持使用中之航空器或控制其飛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情節輕微者,處七年...
-
25
Aug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註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刑法第185條規定: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
24
Aug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註釋-妨害舟車及航空機行駛安全罪
刑法第184條規定: 損壞軌道、燈塔、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往來之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
23
Aug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註釋-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之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83條規定: 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之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過...
-
22
Aug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註釋-妨害救災罪
刑法第182條規定: 於火災、水災、風災、震災、爆炸或其他相類災害發生之際,隱匿或損壞防禦之器械或以他法妨害救災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
21
Aug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註釋-破壞防水蓄水設備罪
刑法第181條規定: 決潰隄防、破壞水閘或損壞自來水池,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20
Aug刑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註釋-決水浸害住宅等以外之物罪
刑法第180條規定: 決水浸害前二條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決水浸害前二條以外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
-
17
Aug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註釋-決水浸害現非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未有人在之建築物罪
刑法第179條規定: 決水浸害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或礦坑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決水浸害前...
-
15
Aug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註釋-決水浸害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78條規定: 決水浸害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或火車、電車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過失決水浸害前...
-
14
Aug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註釋-漏逸或間隔氣體罪
刑法第177條規定: 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