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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一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1條規定: 違反本法案件之處罰,於裁處確定後執行。 說明: =民國80年6月29日制定條文 違反本法案件之處罰,於裁處確定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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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二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2條規定: 裁定拘留確定,經通知執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強制其到場。 說明: =民國80年6月29日制定條文 裁定拘留確定,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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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三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3條規定: 拘留,應在拘留所內執行之。 說明: =民國80年6月29日制定條文 拘留、留置,應分別在拘留所、留置室內執行之。 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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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四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4條規定: 拘留之執行,即時起算,並以二十四小時為一日。 前項執行,期滿釋放。但於零時至八時間期滿者,得經本人同意於當日八時釋放之。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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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五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5條規定: 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五日內聲明異議。 聲明異議,應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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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六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6條規定: 原處分之警察機關認為聲明異議有理由者,應撤銷或變更其處分;認為不合法定程式或聲明異議權已經喪失或全部或一部無理由者,應於收受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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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七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7條規定: 簡易庭認為聲明異議不合法定程式或聲明異議權已經喪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不合法定程式可補正者,應定期先命補正。 簡易庭認為聲明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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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八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8條規定: 受裁定人或原移送之警察機關對於簡易庭就第四十五條移送之案件所為之裁定,有不服者,得向同法院普通庭提起抗告;對於普通庭之裁定,不得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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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九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9條規定: 抗告期間為五日,自送達裁定之翌日起算。 提起抗告,應以書狀敘述理由提出於簡易庭為之。 說明: =民國80年6月29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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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0條規定: 被處罰人或原移送之警察機關,得捨棄其抗告權。 前項捨棄,應以書狀向原裁定機關為之。 說明: =民國80年6月29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