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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一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1條規定: 警察機關為調查違反本法行為之事實,應通知嫌疑人,並得通知證人或關係人。 前項通知書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被通知人之姓名、性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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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二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2條規定: 對於現行違反本法之行為人,警察人員得即時制止其行為,並得逕行通知到場;其不服通知者,得強制其到場。但確悉其姓名、住所或居所而無逃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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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三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3條規定: 左列各款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作成處分書: 一、違反本法行為專處罰鍰或申誡之案件。 二、違反本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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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四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4條規定: 警察機關對於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之違反本法案件,得不經通知、訊問逕行處分。但其處罰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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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五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5條規定: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以外之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 前項警察機關移請裁定之案件,該管簡易庭認為不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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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六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6條規定: 法院受理警察機關移送之違反本法案件後,除須審問或調查者外,應迅速制作裁定書。 前項裁定書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行為人之姓名、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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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七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7條規定: (刪除) 說明:  =民國80年6月29日制定條文 違反本法案件情節重大,有繼續調查必要,而嫌疑人身分不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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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八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8條規定: 警察機關對於違反本法之嫌疑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逕行裁處之。 說明: =民國80年6月29日制定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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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九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9條規定: 違反本法案件之裁定書或處分書作成時,受裁定人或受處分人在場者,應宣示或宣告之,並當場交付裁定書或處分書。 未經當場宣示或宣告或不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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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0條規定: 處罰之執行,由警察機關為之。罰鍰逾期未完納者,由警察機關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說明: =民國80年6月29日制定條文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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