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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八條規定註釋-委任之定義
民法第528條規定: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說明: 謹按本條為規定委任之意義,及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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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六條律令格式-出版物之危險負擔(出版物滅失)
民法第526條規定: 重製完畢之出版物,於發行前,因不可抗力,致全部或一部滅失者,出版人得以自己費用,就滅失之出版物,補行出版,對於出版權授與人,無須補給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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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六條規定註釋-出版物之危險負擔(出版物滅失)
民法第526條規定: 重製完畢之出版物,於發行前,因不可抗力,致全部或一部滅失者,出版人得以自己費用,就滅失之出版物,補行出版,對於出版權授與人,無須補給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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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五條律令格式-著作物之危險負擔(著作物滅失)
民法第525條規定: 著作交付出版人後,因不可抗力致滅失者,出版人仍負給付報酬之義務。 滅失之著作,如出版權授與人另存有稿本者,有將該稿本交付於出版人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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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五條規定註釋-著作物之危險負擔(著作物滅失)
民法第525條規定: 著作交付出版人後,因不可抗力致滅失者,出版人仍負給付報酬之義務。 滅失之著作,如出版權授與人另存有稿本者,有將該稿本交付於出版人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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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四條律令格式-給付報酬之時期及銷行證明之提出
民法第524條規定: 著作全部出版者,於其全部重製完畢時,分部出版者,於其各部分重製完畢時應給付報酬。 報酬之全部或一部,依銷行之多寡而定者,出版人應依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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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四條規定註釋-給付報酬之時期及銷行證明之提出
民法第524條規定: 著作全部出版者,於其全部重製完畢時,分部出版者,於其各部分重製完畢時應給付報酬。 報酬之全部或一部,依銷行之多寡而定者,出版人應依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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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三條律令格式-著作物之報酬
民法第523條規定: 如依情形非受報酬,即不為著作之交付者,視為允與報酬。 出版人有出數版之權者,其次版之報酬,及其他出版之條件,推定與前版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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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三條規定註釋-著作物之報酬
民法第523條規定: 如依情形非受報酬,即不為著作之交付者,視為允與報酬。 出版人有出數版之權者,其次版之報酬,及其他出版之條件,推定與前版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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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民法第五百二十一條律令格式-著作物出版之分合
民法第521條規定: 同一著作人之數著作,為各別出版而交付於出版人者,出版人不得將其數著作,併合出版。 出版權授與人就同一著作人或數著作人之數著作為併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