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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規定註釋-毀壞建築物、礦坑、船艦罪
刑法第353條規定: 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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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註釋-毀損文書罪
刑法第352條規定: 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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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註釋-親屬贓物罪
刑法第351條規定: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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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註釋-普通贓物罪
刑法第349條規定: 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媒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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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之一規定註釋-意圖勒贖而擄人
刑法第348-1條規定: 擄人後意圖勒贖者,以意圖勒贖而擄人論。 說明: 擄人後而起意勒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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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註釋-擄人勒贖結合罪
刑法第348條規定: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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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註釋-擄人勒贖罪
刑法第347條規定: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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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規定註釋-單純恐嚇罪
刑法第346條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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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之一規定註釋-加重重利罪
刑法第344-1條規定: 以強暴、脅迫、恐嚇、侵入住宅、傷害、毀損、監控或其他足以使人心生畏懼之方法取得前條第一項之重利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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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註釋-重利罪
刑法第344條規定: 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