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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規定註釋-普通搶奪罪
刑法第325條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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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規定註釋-親屬相盜免刑與告訴乃論
刑法第324條規定: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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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條規定註釋-竊能量以竊取動產論
刑法第323條規定: 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 說明: 本條係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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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規定註釋-加重竊盜罪
刑法第321條規定: 犯前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入住宅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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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刑法第三百二十條規定註釋-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刑法第320條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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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刑法第三百十九條規定註釋-告訴乃論
刑法第319條規定: 第三百十五條、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及第三百十六條至第三百十八條之二之罪,須告訴乃論。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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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刑法第三百十八條之二規定註釋-加重其刑
刑法第318-2條規定: 利用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第三百十六條至第三百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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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刑法第三百十八條之一規定註釋-洩密之處罰
刑法第318-1條規定: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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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刑法第三百十八條規定註釋-洩漏職務上工商祕密罪
刑法第318條規定: 公務員或曾任公務員之人,無故洩漏因職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工商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六萬元以下罰金。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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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刑法第三百十七條規定註釋-洩漏業務上知悉工商秘密罪
刑法第317條規定: 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