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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二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2條規定: 違反本法行為之處罰,其為停止營業、沒入、申誡者,自裁處確定之日起,逾三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為罰鍰者,自裁處確定之日起,逾三個月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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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三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3條規定: 違反本法之案件,由行為地或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或警察機關管轄。 說明: =民國80年6月29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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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四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4條規定: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違反本法者,船艦本籍地、航空器出發地或行為後停泊地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或警察機關有管轄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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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五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5條規定: 警察局及其分局,就該管區域內之違反本法案件有管轄權。 在地域遼闊交通不便地區,得由上級警察機關授權該管警察所、警察分駐所行使其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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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四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4條規定: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違反本法者,船艦本籍地、航空器出發地或行為後停泊地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或警察機關有管轄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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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六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6條規定: 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為處理違反本法案件,視警察轄區及實際需要,分設簡易庭及普通庭。 說明: =民國80年6月29日制定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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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七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7條規定: 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簡易庭(以下簡稱簡易庭),以法官一人獨任行之。 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普通庭(以下簡稱普通庭),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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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八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 違反本法之行為,涉嫌違反刑事法律或少年事件處理法者,應移送檢察官或少年法庭依刑事法律或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辦理。但其行為應處停止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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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九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9條規定: 警察機關因警察人員發現、民眾舉報、行為人自首或其他情形知有違反本法行為之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 說明: =民國8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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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條立法沿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0條規定: 可為證據或應予沒入之物,應妥予保管。但在裁處確定後,保管物未經沒入者,予以發還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如無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