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Apr家事事件法第一百零七條律令格式-給付扶養費方法之準用規定
家事事件法第107條規定: 法院酌定、改定或變更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得命交付子女、容忍自行帶回子女、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與未成年子女會...
-
21
Apr家事事件法第一百零六條律令格式-聽審請求權
家事事件法第106條規定: 法院為審酌子女之最佳利益,得徵詢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請 其進行訪視或調查,並提出報告及建議。 法院斟酌前項調查報...
-
20
Apr家事事件法第一百零五條律令格式-移送裁定
家事事件法第105條規定: 婚姻或親子訴訟事件與其基礎事實相牽連之親子非訟事件,已分別繫屬於 法院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應將親子非訟事件...
-
19
Apr家事事件法第一百零四條律令格式-親子非訟事件管轄法院
家事事件法第104條規定: 下列親子非訟事件,專屬子女住所或居所地法院管轄;無住所或居所者,得由法院認為適當之所在地法院管轄: 一、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
-
18
Apr家事事件法第一百零三條律令格式-合併請求裁判
家事事件法第103條規定: 第九十九條所定事件程序,關係人就請求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法 院應曉諭其得合併請求裁判。 關係人為...
-
17
Apr家事事件法第一百零二條律令格式-聲請變更原裁判或和解之內容
家事事件法第102條規定: 就第九十九條所定各項費用命為給付之確定裁判或成立之和解,如其內容 尚未實現,因情事變更,依原裁判或和解內容顯失公平者,法院得依聲...
-
16
Apr家事事件法第一百零一條律令格式-和解成立
家事事件法第101條規定: 本案程序進行中,聲請人與相對人就第九十八條之事件或夫妻間其他得處分之事項成立和解者,於作成和解筆錄時,發生與本案確定裁判同一之效力。 ...
-
15
Apr家事事件法第一百條律令格式-各項費用給付方式之原則
家事事件法第100條規定: 法院命給付家庭生活費、扶養費或贍養費之負擔或分擔,得審酌一切情況,定其給付之方法,不受聲請人聲明之拘束。 前項給付,法院得依聲請...
-
14
Apr家事事件法第九十九條律令格式-聲請狀或筆錄應載明事項
家事事件法第99條規定: 請求家庭生活費用、扶養費或贍養費,應於準備書狀或於筆錄載明下列各 款事項: 一、請求之金額、期間及給付方法。 二、關係...
-
13
Apr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註釋-繼承人之權義
民法第1154條規定: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權利、義務,不因繼承而消滅。 說明: 民法第1154條涉及繼承人如何處理被繼承人的權利與義務,明確指出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