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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八百二十八條律令格式-公同共有人之權利義務負擔及行使-1
民法第828條規定: 公同共有人之權利義務,依其公同關係所由成立之法律、法律行為或習慣定之。 第八百二十條、第八百二十一條及第八百二十六條之一規定,於公同共有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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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八百二十八條律令格式-公同共有人之權利義務負擔及行使-2
民法第828條規定: 公同共有人之權利義務,依其公同關係所由成立之法律、法律行為或習慣定之。 第八百二十條、第八百二十一條及第八百二十六條之一規定,於公同共有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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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八百二十七條規定註釋-公同共有之成立
民法第827條規定: 依法律規定、習慣或法律行為,成一公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其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為公同共有人。 前項依法律行為成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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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八百二十七條律令格式-公同共有之成立
民法第827條規定: 依法律規定、習慣或法律行為,成一公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其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為公同共有人。 前項依法律行為成立之公同關係,以有法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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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八百二十六條之一規定註釋-共有物讓與之責任
民法第826-1條規定: 不動產共有人間關於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或禁止分割之約定或依第八百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決定,於登記後,對於應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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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八百二十六條之一律令格式-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或禁止分割之約定
民法第826-1條規定: 不動產共有人間關於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或禁止分割之約定或依第八百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決定,於登記後,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或取得物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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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八百二十六條規定註釋-所得物與共有物證書之保存
民法第826條規定: 共有物分割後,各分割人應保存其所得物之證書。 共有物分割後,關於共有物之證書,歸取得最大部分之人保存之。無取得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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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八百二十六條律令格式-所得物與共有物證書之保存
民法第826條規定: 共有物分割後,各分割人應保存其所得物之證書。 共有物分割後,關於共有物之證書,歸取得最大部分之人保存之。無取得最大部分者,由分割人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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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八百二十五條規定註釋-共有人之互相擔保責任
民法第825條規定: 各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按其應有部分,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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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八百二十五條律令格式-共有人之互相擔保責任
民法第825條規定: 各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按其應有部分,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