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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條律令格式-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負擔歸屬
民法第1150條規定: 關於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但因繼承人之過失而支付者,不在此限。 說明: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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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註釋-遺產酌給請求權
民法第1149條規定: 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由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之程度及其他關係,酌給遺產。 說明: 民法第1149條的規定提供了對被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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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家事事件法第九十三條律令格式-提起抗告之期限及效力
家事事件法第93條規定: 提起抗告,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抗告權人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之不變期間 內為之。但送達前之抗告,亦有效力。 抗告權人均未受送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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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條律令格式-遺產酌給請求權
民法第1149條規定: 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由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之程度及其他關係,酌給遺產。 說明: 酌給遺產,性質上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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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之一條規定註釋-贈與視為遺產
民法第1148之1條規定: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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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家事事件法第九十二條律令格式-暫時處分之抗告
家事事件法第92條規定: 因裁定而權利受侵害之關係人,得為抗告。 因裁定而公益受影響時,該事件相關主管機關或檢察官得為抗告。 依聲請就關係人得處分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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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之一條律令格式-贈與視為遺產
民法第1148之1條規定: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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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Apr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規定註釋-當然限制繼承主義
民法第1148條規定: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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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Apr家事事件法第九十一條律令格式-暫時處分之抗告
家事事件法第91條規定: 暫時處分之裁定,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僅對准許本案請求之裁定有抗告權 之人得為抗告;抗告中不停止執行。但原法院或抗告法院認有必要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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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律令格式-當然限制繼承主義-2
民法第1148條規定: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